2017年12月25日星期一

终会受到法律制裁

    一般人都是敬畏法律的,因为做了违法的事是要受到法律严惩的,而邪教主往往装
出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,蔑视法律、贬低法律,之所以这样做也是有原因的。李“主
佛”就是一位任性惯了的教主,从小在邻居眼中他就是一个不安分的人,有“打架大王
”之称,和邻居发生一点小摩擦甚至是看谁不顺眼,都会叫上几个哥们把谁教训一顿,
自己喜欢游手好闲,也不乐意父母对其批评教诲,撒谎、办了错事也从来不谦虚认错。
为了将自己装扮成“真神”、“主佛”,他还违反规定,托关系、找人情,将自己的生
日改为释迦牟尼的出生日期,对生日造假,1992年出山以后,对凡是阻挠自己练法的均
以“乱魔”论处,要么与之势不两立,要么对之恨之入骨,就连自己的母亲也受到过其
恶语诅咒。随便看看“主佛”的经历,就会发现其是个道德水准低、也从不愿意受到任
何管束的人,所以压根也不愿意受到所谓法律的约束(重要的是其因触犯法律受到中国
政府通缉而逃往美国)。如果他认同法律,岂不就乖乖地束手就擒,如果他认同法律,
就证明自己在法律面前并没有什么能耐,这与他“神通广大”的“主佛”身份是何其不
相称呀。于是,他就围绕法律大做文章,编造出了“法身保护说”、“法律无用说”,
“人类制定的法律就是在机械地限制人,封闭人,……封闭来封闭去最后把人封闭得没
有一点出路”,“你跑到月球、太阳上去都没关系,我的法身都能保护”,他极力对法
律进行诬蔑,而同时抬出来其“法身”,让人产生“法身”大于法律的错觉,进而让信
徒对其惟命是从。这样做,目的只有一个,就是满足自己唯我独尊的虚荣心,增耀自身
的教主“光环”,使自己能更加牢牢地掌控局面、控制信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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